2011年2月8日,旅客投诉庄浪县昌隆汽车站不按售票班次、时间发车,并存在倒客行为。县运管所接到旅客投诉后,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。原因是当班宁D-06893号客车出现故障正在检修,车主没有向车站报告,车站没有向旅客联系告知。县运管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研究决定:给予宁D-06893号客车车主通报批评,责令向车站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;责令庄浪县昌隆汽车站向县运管所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,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件,并向旅客道歉。